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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夜宿議場,歷史正在注視著我們如何處理服貿協議,有感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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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夜宿議場,歷史正在注視著我們如何處理服貿協議,有感為文!

服貿協議實質審查正是憲政民主的實踐
柯建銘
去年六月下旬第一次臨時會期間,我與出版界大老郝明義、王榮文先生在六月二十號召開「我們剩不到24小時」記者會,呼籲馬英九總統暫緩簽訂服貿協議,然而馬總統置若罔聞,在全社會包括王院長及國民黨立委均被曚在鼓裡的情況下,六月二十一號早上林中森董事長仍與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在上海簽署兩岸服貿協議。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立法院院會開始我們佔據了主席台,並提出「兩岸服貿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去年 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院會通過上述主張之協商結論,七月二十九日第二次臨時會期間我們再度抗爭力阻核四詐騙公投送出立法院而在議場夜宿五天,最後朝野協商時再作成兩岸服貿協議應召開16場公聽會後方進行實質審查之決議。事實上,去年馬總統針對我與王院長發動九月政爭,導火線就是服貿協議逐條逐項審查的朝野協商決議,這是歷史上首度對兩岸事務彰顯國會自主審查權,具有憲政高度意涵,而非常荒謬的是馬總統竟然不惜毀憲亂政也要箝喪此一憲政民主的實踐。
今天情勢發展已經主客攻守易位,我們要逐條逐項實質審查,國民黨竟然揚言要讓我們開不成會。事實上排審服貿協議完全依法有據,三月三日內政委員會召委會議結論已經載明陳其邁委員分配到陸委會相關業務包括法案及預算之排審。更何況之前服貿協議完全沒有排審過,這是第一次排審,自然也無所謂適用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同一議案得由一人連續擔任主席」的問題。我們堅決主張落實朝野協商結論,堅決主張進行逐條逐項實質審查,不合理條款必須予以修改並重啟談判。
事實上,張家祝部長說不可能修改及重啟談判,這是睜眼說瞎話。1993年北美事務協調會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的著作權協定,立法院審查後有8項條文未通過;2002年台灣與美國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國會也沒通過,責請行政部門繼續協商。美國與韓國在2007年6月30日簽署FTA,簽署完後雙方國會卻都不滿意,幾經重啟談判,直到2012年的3月15日美韓FTA才正式生效,中外都有前例可循。
再以韓國為例,韓國對簽署協議有「韓國通商條約締結程序暨執行」之相關法律,包括簽署協議前180天前要通知國會,90天前要提出產業影響評估報告。我們從從馬總統2008上任以來即在立法院推動「台灣與中國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要求成立由院長主持召集的「立法院兩岸監督小組」,但是馬總統都以兩岸事務是行政權專利悍然拒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更在程序委員會一再被擋。
去年我與馬總統國策顧問郝明義公開呼籲馬總統懸崖勒馬,如今郝明義先生不但已經失望已極辭去國策顧問,更進一步發表「馬總統不賣台但是在滅台的原因」痛斥簽下服貿協議就是馬總統滅台的極致表現,甚至指出馬總統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就是為了要拿到馬習會入場券,鞏固其國民黨內地位,延伸其卸任後影響力,將馬習會當成僅存任期內唯一翻盤的機會,如果今天連郝先生都說出這種話,證實服貿協議禍害台灣已是超越藍綠的台灣共識,而其癥結就在於黑箱作業罔顧程序正義,馬總統該做的不是強力動員黨籍立委以遂行個人意志,而是放手讓服貿協議回歸實質審查以實踐憲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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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柯建銘 柯建銘@line生活圈 ID:@kertw Line link:http://line.me/ti/p/@rqv125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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